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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召开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座谈会
发布时间: 2024-07-2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推动湖州红色资源保护传承,7月19日,湖州市委党史研究室召集全市有关部门职能处室负责人,围绕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和《浙江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进行座谈交流。湖州市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吴晓斌主持会议。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党校、市教育局、市文化与旅游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等职能处室负责人参加。

围绕贯彻落实两个《条例》,与会人员结合本处室职责和本部门职能,交流了前期贯彻情况、特色亮点工作和今后三年初步打算,并就全市进一步贯彻落实两个《条例》提出相关建议。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党组)承担着党史学习教育和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工作的主体责任,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两个《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单位职能,不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和红色资源保护传承走深走实。下一步,市委党史研究室将进一步整合力量,深入调研,全面推动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两个《条例》。


来源: 湖州市委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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