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浙江省出台《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要求用最优政策为企业减轻负担,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创新发展。提出要从企业反映突出的税费、用工、用能、融资、用地、物流、外贸、制度性交易8个方面成本入手,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力争精准打好企业减负“组合拳”。
(1)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在全面落实减税清费政策的同时,加大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减免力度,按现有费率的70%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全面实施“营改增”政策;提高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预收退付比例,将使用非黏土烧结砖的退付比例从50%提高到80%,停止向水泥企业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2)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合理把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节奏和力度,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原则上每2年调整1次;进一步降低建设领域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缴存比例,对自缴纳工资保证金之日起3年内未发生严重拖欠工资行为的建筑业企业,已缴纳的工资保证金予以返还;精简归并“五险一金”,允许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困难企业暂缓缴纳社保费。
(3)降低企业用能成本。降低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价格、扩大电力用户直接交易范围和规模、对燃煤(油)锅炉电能替代改造完成后用电实行优惠电价、对自备电厂关停后的企业用电实行优惠电价、降低企业用气价格等。
(4)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出了引导金融机构主动帮扶企业、创新企业融资机制和方式、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防范和化解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等对策,并明确了严禁金融机构在存贷款利率以外附加条件、支付费用,加大对违规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
(5)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创新土地出让方式、下调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并要求将标准厂房建设用地纳入各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鼓励利用“三改一拆”拆改土地、城镇低效用地建设标准厂房,鼓励标准厂房微利出租或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分割转让。
(6)降低企业物流成本。要全面规范港口、机场、公路经营性收费并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一方面禁止限定经营、强制服务、强行收费行为,另一方面积极完善公路计重收费办法,在提高使用率同时,对货运车辆通行收费实行优惠。
(7)降低企业外贸成本。下调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降低10%收取安全产品制售费;对出口企业实行分类差异化管理,开展“互联网+便捷退税”创新试点,推进出口退税无纸化管理;全面推行“三通”(通报、通检、通放)、“两直”(出口直放、进口直通)一体化业务改革;简化企业在海外投资建厂自用产品和在国外设立商品市场等的相关出境程序,切实降低跨境电商企业结汇、退税、报关等相关成本。
(8)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从减税降费入手,着力降低企业的税费成本;从简政放权入手,着力降低企业的制度成本;从“机器换人”入手,着力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从用电改革入手,着力降低企业的用能成本;从管理创新入手,着力降低企业的管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