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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党史和文献部门优秀科研 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3-22

各市党史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十四届历次全会要求,充分展示全省党史部门在工作中取得的优秀科研成果,推动党史和文献研究不断深入和学术水平不断提高,激励广大党史和文献工作者爱岗敬业、奋发有为,扩大党史和文献工作的影响力,经研究,现就全省党史和文献部门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和文献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树立正确党史观准确把握党史和文献工作的政治属性,把党史姓党作为必须遵守的政治原则。坚持党性、政治性和科学性相统一,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体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优良学风,鼓励求实创新、严谨治学的科学态度,以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和宣传党的历史。

二、评选范围和类别

1.市、县(市、区)党史部门均可申报。已获全国表彰的成果不参评。

2.参评的科研成果须是201211月至202112月期间,在市级以上报刊、出版社、电台(电视台)、网站和新媒体公开(或内部)发表、出版、播放的作品,也包括同期在市级以上内参发表的文稿、报告等。但不包括在这段时间转载、重印、重播的作品。

3.参评的科研成果须是党史和文献方面的成果。分为论文、著作、资政成果、影视音像作品、新媒体作品等五类。其中,新媒体作品主要指微信、微博、微视频等形式的作品。

4.参评的各类成果可以是集体作品,也可以是个人作品,集体作品重点考虑。与党史部门以外单位或个人合作成果的第一作者必须是党史部门的单位或个人。影视音像作品和新媒体作品原则上应是以集体名义组织或参与的作品,个人参与的必须是主要创作者。

5.参评的科研成果必须是原创作品,拥有法定的著作权。资料、翻译等作品不参加评选。

三、评选标准

1.政治观点。坚持党史和文献研究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党关于历史问题的三个决议和党中央有关精神为依据,准确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正确认识和科学评价党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

2.选题价值。选题紧扣党史和文献工作有关重要问题,做到党有所需,史有所为,在促进党史研究、党史资政育人、党史资料征编、党史宣传教育以及在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具有较高的学术和思想水准。

3.创新程度。学术观点上有重要创见,或资料挖掘上有新的成果,或吸收借鉴有关史学研究的有益经验和方法,或拓宽、深化了某一方面研究。

4.研究水平。结构合理,论述精当,史实准确,材料翔实,语言流畅,符合学术规范;影视音像作品和新媒体作品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图书编辑印制质量较高。

5.社会影响。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发挥党史和文献的社会功能,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或在学术界和社会上产生了较大影响。

四、评选数量

1.各市按分配名额分类申报,具体名额附后。省委党史和文献研究室根据有关部门核定的最终名额择优确定。

2.20101月以来出版的市级党史基本著作设特别奖,不占各市著作类指标,县级党史基本著作可以参加著作类评选。

3.县(市、区)党史部门申报的科研成果在各市所推荐总量中占比应当不少于50%,否则视为不合要求。

4.多卷本著作、多集影视音像作品和新媒体作品,均按1部申报。其他丛书和系列成果可选择以整体形式或单本形式参评,但不得重复申报。

五、申报方式

1.各市党史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科研成果的评选和推荐。具体评选方式由各市自行确定,但都必须经过集体评审、投票表决等环节,切实做到民主、规范、公正、公开、合理,确保质量水准。

2.各市党史部门按规定数量填写《全省党史部门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汇总表》《全省党史部门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推荐成果需报送原件或复印件3份。

3.请于202242日前将相关材料及电子稿报省委党史和文献研究室科研规划处,收件人:倪清,联系电话:13868135412,收件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凤起路620号,邮编:310007,电子邮箱:306110543@qq.com。凡未提供申报表以及逾期未申报的科研成果,不予参评。

六、工作要求

1.深刻认识评选工作重要意义。此次评选是对近年来全省党史和文献工作的一次回顾、总结和展示,也是激励全省党史和文献部门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一个重要举措。各市党史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做好本地区优秀科研成果的评选和推荐工作。

2.严格把牢政治关确保报送的成果不存在错误的政治倾向性问题,重大史实和表述与中央要求一致;成果署名人员无违法违纪问题;相关作品的影像、图片不涉及违法违纪人员等。

3.认真做好评审工作。由于时间较紧,请各市抓紧做好部署、组织、申报、评选、推荐、报送工作。各项工作要做得规范扎实,材料要符合要求。

4.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坚决防止评审过程中的各种不正之风。注重科研诚信,确保所有科研成果和相关材料真实可信,严禁一切违反评审纪律的不良行为。

 

附件:1.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汇总表

2.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论文类)

3.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著作类)

4.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资政成果类)

5.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影视音像作品类)

6.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新媒体作品类)

7.优秀科研成果名额分配表

 

 

 

                   中共浙江省委党史和文献研究室

                              202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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