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丽水在全省市域范围内率先出台《党史类作品审读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为规范党史类作品审读工作、强化意识形态风险防控、推动全市党史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制度制定过程中,丽水党史研究室广泛听取市直属部门、县(市、区)及党史专家的意见建议,经过反复研讨和十余次修改完善,联合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印发了《制度》,确保了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制度》坚持“党史姓党”原则,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格以“三个决议”及党史基本著作和权威读本作为审读依据;坚持科学规范原则,严格按照科学、规范、严谨的标准开展审读工作。
《制度》明确了审读范围、组织形式和重点内容,对出版物、展陈及解说词、影视作品等不同类型的党史类作品进行了分类审读规定,并对涉及不同行政区域内的党史类作品明确了分类审核标准,确保审读流程清晰、标准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此次《制度》的发布,不仅是丽水在党史工作领域的创新实践,也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下一步,丽水将以《制度》为依据,严把党史类作品政治关、政策关、史实关,助力实现“存史、资政、育人”的根本任务。